养老金
立陶宛的退休年龄为女性 64 岁零 8 个月,男性 64 岁零 10 个月,到 2026 年,男女退休年龄均提高到 65 岁。达到退休年龄且至少有 15 年的国家社会养老金保险记录和 34 年的工作年限(到 2027 年将逐步增加到 35 年)的人有资格领取养老金。
养老金由基本养老金和补充部分组成。基本养恤金部分相当于国家社会保险基本养恤金的 110%(每月 65 欧元),条件是该人必须有 32 年的工作经验和保险记录。
该养老金的资金来自雇员和雇主的缴款。
家属/遗属津贴
已故人员的配偶(必须达到退休年龄或被宣布丧失工作能力)、子女和收养子女有资格领取遗属抚恤金。已故雇员必须已获得领取国家社会保险丧失工作能力养恤金或老年养恤金的权利,或至少已投保 15 年。寡妇或鳏夫有权领取政府根据社会保障和劳动部的建议批准的国家社会保险遗属抚恤金的基本金额。该金额不得低于 42.29 欧元。对于死者未满 18 周岁的子女或残疾子女,抚恤金数额视其情况而定。
抚恤金的资金来自雇员和雇主的缴款。
病残津贴
在立陶宛,被评估为丧失工作能力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至少 45% 丧失工作能力)的人有资格领取丧失工作能力养恤金。领取养恤金所需的最低缴款年限从一年到 35 年不等,视雇员的年龄而定。
丧失工作能力养恤金的计算方法是:丧失工作能力基本养恤金、其补充部分和工龄奖金的总和。丧失 60% 或以上工作能力且收入低于立陶宛最低消费要求的养老金领取者有权领取养老金补充部分。
该养恤金的资金来自雇员和雇主的缴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