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
如果一个人在 2018 年之后达到退休年龄,那么他必须至少投保 35 年。2018 年之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人需要的保险年限较少。一个人的退休年龄取决于出生年份、性别和养育子女的数量(对于女性而言)。
养老金的金额包括两部分:基本评估和百分比评估。基本分摊额为相关平均工资的 10%,截至 2025 年为每月 4 660 捷克克朗(捷克克朗)。
在个人退休权利产生之前,养老保险每满一年,需缴纳计算基数的 1.5%。计算基数是通过减少个人分摊基数确定的,个人分摊基数是退休人员在相关期间的年度分摊基数的月平均数。
受抚养人/遗属津贴
捷克共和国为已故人员家属的遗属(配偶和子女)提供抚恤金。未亡配偶领取的金额分为两部分:基本评估和百分比评估。如果已故父母领取退休金或残疾抚恤金或因工伤事故死亡,受抚养子女有权领取遗属抚恤金。
如果雇员因工伤或职业病死亡,劳动法规定雇主必须
- 支付雇员的医疗费用
- 支付雇员的丧葬费
- 支付遗属生活费
- 向遗属提供一次性补偿金
- 赔偿物质损失
劳动法对这些因素进行了说明,并规定了最低/最高金额。雇主必须向已故雇员的配偶或子女每人支付至少 24 万捷克克朗的赔偿金。如果已故员工的父母与死者同住,雇主必须向他们共同支付至少 24 万捷克克朗。
病残津贴
残疾或丧失工作能力是指一个人因长期健康状况不良而导致工作能力下降至少 35%。根据个人工作能力下降的程度,残疾可分为三个阶段:
- 第 1 阶段 残疾:35% 至 49
- 第 2 阶段残疾:50% 至 69% 之间
- 第 3 阶段残疾:至少 70
残疾抚恤金由两部分组成:基本评估和百分比评估。基本评估对每个人都是一样的,并在《养老保险法》中有所规定。截至 2025 年,基本分摊额为每月 4 660 捷克克朗。分摊百分比取决于保险期限的长短、个人残疾前的收入和残疾程度。根据残疾程度,按保险期每满一年的百分比计算。
如果工伤是在执行工作任务期间或与工作任务直接相关的情况下发生的,雇主有义务对因工伤事故造成的雇员进行赔偿。如果工伤事故并不要求雇员暂时无法工作,或仅要求雇员在三个日历日内无法工作,也应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