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сўм (UZS)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是中亚一个世俗的统一立宪共和国。该国分为12个独立的省,以乌兹别克语为官方语言。乌兹别克斯坦以采矿业而闻名,最近在实现经济多元化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经济正在逐渐成为市场经济。乌兹别克斯坦专注于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是中亚最大的电力生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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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是中亚一个世俗的统一立宪共和国。该国分为12个独立的省,以乌兹别克语为官方语言。乌兹别克斯坦以采矿业而闻名,最近在实现经济多元化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经济正在逐渐成为市场经济。乌兹别克斯坦专注于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是中亚最大的电力生产国。
在乌兹别克斯坦,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劳动合同的格式参照政府批准的合同范本制定。合同必须包含以下信息:
不得降低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员工劳动权利和保障水平。
乌兹别克斯坦没有关于口头合同的规定,因为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形式参照政府批准的合同范本制定。
乌兹别克斯坦法律执行默示合同。在没有明示协议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行为来确定双方的意图。尽管要求采用书面形式,但在没有书面形式的情况下,也可以认定就业协议的存在。雇主应谨慎行事,在整个雇佣关系中遵守所有法律规定。在乌兹别克斯坦,书面雇佣合同是强制性的,必须参照政府批准的合同范本制定。签订书面合同将确保在雇佣关系中不会出现不可预见的责任或义务。
雇员每周的正常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40 小时。在每周工作 6 天的情况下,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7 小时;在每周工作 5 天的情况下,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8 小时。未满 18 岁的雇员、工作条件恶劣的雇员和精神压力大的雇员每周工作时间可减少至 36 小时。16 岁以下的雇员每周只能工作 24 小时。两个工作日之间必须有至少 12 小时的休息时间。
工作周类型和工作时间制度由企业内部劳动程序规则和其他地方规范性文件确定,如果没有这些文件,则根据雇员和雇主之间的协议确定。节假日前夕,所有雇员的日工作时间至少缩短 1 小时。
乌兹别克斯坦公共假日:
雇员工作满 6 个月后,第一年可享受至少 21 个日历日的带薪年假。未满 18 周岁的雇员以及一级和二级残疾雇员可享受至少 30 天的年假。雇员在休年假期间可领取其平均工资。
在暂时丧失工作能力、休产假或执行公务的情况下,允许推迟休年假。还允许根据书面申请将假期分成若干部分。在这种情况下,部分假期不得少于 14 个日历日。
在终止雇佣关系的情况下,雇员有权使用剩余的年假,直至其服务的最后一天。如果因雇员的过失行为而终止雇用合同,则不允许使用年假。
雇员的病假没有固定期限。在雇员暂时丧失工作能力期间,雇主不得主动终止雇用合同。
临时丧失工作能力津贴在以下情况下支付:生病、因工致残(或因其他任何原因受伤)、照顾生病的家人、宣布隔离、在疗养院治疗和安装假肢。临时丧失工作能力津贴的最低金额为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金额,不得超过据以计算津贴的工资金额。临时丧失工作能力津贴的金额根据雇员的类型、疾病种类和工龄确定。临时丧失工作能力津贴从丧失工作能力的第一天起发放,直至恢复工作能力或经医疗和 劳动鉴定委员会(TMEK)鉴定为残疾为止,即使在此期间与雇员的雇用合同终止。如果雇员丧失工作能力的天数与年假期间重合,则支付所有病假天数的工资。
女雇员享有产前假和产假,产前假为 70 个日历日,产后假为 56 个日历日(难产或多胎产 假为 70 个日历日)。不得雇用孕妇上夜班、加班或周末工作。
禁止因妇女怀孕或生孩子而拒绝雇用她们或降低她们的工资。除企业完全清算的情况外,雇主不得主动终止与孕妇和子女未满三岁的妇女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雇员在分娩时死亡,孩子的父亲有权享受剩余的产假和福利。
雇员有权领取相当于其平均工资 100%的产假补助金。雇员需提交丧失工作能力证明。在流产的情况下,也可按照证明中提到的期限领取补助金。
在乌兹别克斯坦,雇员有权享受社会假。怀孕和分娩、育儿、学习休假或需要创造性休假的雇员有权享受社会假。给予雇员社会假并不取决于雇员为雇主工作的时间长短。
雇员的工资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劳动报酬为每月 105 万乌兹别克斯坦苏姆。基本计算金额定为每月 340 000 乌兹别克苏姆。
乌兹别克斯坦的工资支付周期为每月一次,雇主必须每半个月向雇员支付一次工资,每次支付间隔不得超过 16 天。雇用合同终止时,雇员有权在合同终止当日领取所有应付款项。如果雇员死亡,拖欠雇员的工资应在向雇主提交相关表格后 7 天内支付给家属或受抚养人。
工作日的最长工作时间为 12 小时。每位雇员的加班时间不得超过连续 2 天 4 小时,每年不得超过 120 小时。
加班、周末和公共节假日工作的工资至少应为正常工资的 2 倍。应支付费用的具体数额在集体协议中确定(如果尚未签订集体协议),由雇主与工会委员会或其他雇员代表机构协商确定。雇员也可以要求休息一天以代替补偿。
雇员在休年假期间可领取平均工资。
雇主必须以书面形式将解雇事宜通知雇员,并根据解雇原因提前发出以下通知:
雇员必须提前 14 天以书面形式主动通知雇主终止雇用合同。
即使在雇员有犯罪行为的情况下,雇员和雇主也可以商定以金钱补偿代替通知。在通知期间,雇员有权每周至少一天带薪离开工作岗位,另谋高就。
在乌兹别克斯坦,一旦劳动合同终止,雇主必须补偿雇员所有应得报酬,包括补偿未使用的基本假期和额外假期。如果雇员在合同终止之日没有工作,雇主必须在 3 天内将报酬交给雇员。
除此以外,雇员还有权根据解雇情况获得遣散费。如果解聘并非雇员的过错,则应支付辞退费。遣散费的金额根据服务时间计算。
集体协议、地方法案和雇用合同可规定额外的离职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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